通知指出,至2016年底前,上海市所有现役的VOCs排放企业必须安装VOCs治理设备,同时,处理规模达到10000立方/小时的必须同时安装在线 监测系统,并实时上传至环保局。《技术指引》要求所有的VOCs在线监测系统必须以FID(火焰离子化)为原理,可监测非甲烷总烃及排放量相关的技术参数 (包括但不限于风量、温度、湿度)。
通知还提到,对于涉及的2000家企业(256家重点企业和1744家一般企业),每套VOCs在线监测系统一次性补贴20万元。